2013年6月,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经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和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原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批准成立,确定了“以服务会员需求为宗旨,以落实政府要求为导向,以发展绿色建筑为目标”的工作思路,主要由本市从事绿色建筑科研、咨询、规划、设计、建设、开发、施工、管理及相关产品生产的企事业单位、机构及个人自愿组成的专业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法人。 协会主要任务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法规、方针和政策;推广绿色建筑的先进理念、技术和经验;提高公众意识,普及相关知识,促进绿色建筑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 (二)反映业内诉求,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会员单位需要,组织市场拓展,发布信息;开展绿色建筑先进技术与产品的推介和展示,帮助会员单位提高企业品牌和知名度,组织业务和技能培训,提供咨询服务; (三)开展诚信建设,规范业内行为,组织会员单位加强自律管理,在政府管理部门指导下共建规范、有序的绿色建筑市场; (四)组织开展专业领域内科技研究和专题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和立法方面的建议和意见,为政府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促进业内技术进步和健康发展; (五)组织开展国内外各类先进的绿色建筑理念、产品和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工作,为会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信息; (六)组织或参与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编制,组织制定发布团体标准,规范相关绿色建筑市场行为,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工作; (七)受政府部门或相关单位委托,组织开展专业领域内的课题研究、推介交流、展览展示、宣传培训等工作; (八)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承担本市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识日常工作;上海市BIM技术应用项目评审工作;既有建筑绿色更新改造评定等工作。